今回继续述說----人間佛教要略 ------ 二 理論原則,包含:
法與律的合一;緣起與性空的統一;自利與利他的統一
今回谈论 :自利與利他的統一
自利以以下三个部份描述 :
世間的凡夫,不能有純粹的利他,一切都是從自己打算而來。專為私我打算,結果不能算有真正的自利。
聲聞乘重在斷煩惱,了生死,著重於自己身心的調治(自利);但聲聞乘對人處事,決不專為私利而損他的。聲聞賢聖,一樣的持戒,愛物,教化眾生,這與凡夫的自私自利,根本不同。
大乘指斥他們(聲聞乘)為小乘自利,說他過分著重自心煩惱的調伏,忽略了積極的利他,并不是說他有自私的損人行為。大乘道也不是不重視身心的調治(自利),只是著重利他,使自利行在利他行的進程中完成,達到自利利他的統一。
凡夫學大乘道,以大悲心為動力,以普度眾生的悲心來廣學一切。經上說:「菩提所緣,緣苦眾生」。眾生受無量苦,菩薩起無量悲行,所以大乘道是「以大悲為上首」的。然發心利他,並不忽略自己身心的調治,否則「未能自度,焉能度人」!為了要度一切眾生,為了造就救度眾生的能力,一定要廣學一切——戒定慧三學,六波羅蜜等。
菩薩的修學,與小乘的出發於自利不同,一切是為了利他。如為眾生,為人群服務,作種種事業,說種種法門,任勞任怨,捨己利人,是直接的利他。修禪定,學經法等,是間接的利他。
菩薩是一切為了利他,所以對身內的、身外的一切,不把他看作一己私有的。一切功德,回向眾生,就是得了優越的果報,也願與大眾共其利益。(即把功德成就,推向大眾去。功德的回向一切眾生,便是大乘利他精神的表現。)
《菩薩的自利》,從利他中得來,一切與利他行相應。如持戒,即不妨害眾生;習定而修慧發通,可以知根機而化濟眾生。大乘道的自利,不礙利他,反而從利他中去完成。說到大乘道的自利利他,也不一定是艱難廣大的,隨分隨力的小事
,也一樣是二利的實踐,只看你用心如何!但只問是否於人有益,不為自己著想,這便是菩薩行了。
行菩薩道的,出發於利他,使利他的觀念與行為,逐漸擴大,不局限於個人、一家、一鄉等。凡是於眾生、於人類有利益的,不但能增長自己未來的功德果報,現生也能得社會的報酬。如上所說的小小利他功德,還能得現生與未來的自利,何況能提高向佛道的精進,擴大利他的事業,為眾生的究竟離苦得樂而修學呢!
所以凡不為自己著想,存著利他的悲心,而作有利眾生的事,就是實踐菩薩行,趣向佛果了。自利利他,同時成就。